首页 > 教育资讯 > 报考指南 > 困难生资助时间怎么填报
困难生资助时间填报需根据资助类型和地区政策进行区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申报时间 - 春季学期:每年4月30日前
- 秋季学期:每年10月31日前
- 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 基础材料:《望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 佐证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本等。
审核流程
- 学校初步审核通过后,资助资金将委托相关部门发放。
二、高中阶段资助
申报时间
- 通常与学业成绩评价周期一致,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
- 《长寿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家庭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三、大学生阶段资助
国家资助
- 新生需在入学后向高校申报,时间通常为每年9月15日前。
- 需提交《长安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地方政府资助
- 不同地区有差异,例如台州要求慈善总会审核(8月10日前报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 审核流程
临时困难补助:部分高校有专项申请(如智电学院4月20日前申请)。
建议申请前咨询学校相关部门,确认具体申报时间、材料要求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