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综评加分是指在单独招生考试中,除高考成绩外,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特殊才能或竞赛获奖等表现给予的额外分数。具体加分项和条件如下:
一、主要加分类别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 考生需在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例如,部分院校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担任校级干部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有加分。
特殊才能/特长加分
- 艺术特长: 音乐、舞蹈、美术、戏剧、书法等方面获奖者,可获得15-30分; - 体育特长
- 学业成绩:高一、高二学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0-20分;
- 科技特长:省级及以上科技活动获奖者,可获得10-20分。
竞赛获奖加分 包括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比赛等获奖证书,具体分值因院校和奖项等级而异。
社会工作加分
参与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担任学校职务等表现突出的考生,可获得10-20分。
其他加分项
- 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归侨及台湾省籍考生;
- 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纯二女户;
- 职业资格证书(如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加分标准差异:
不同院校、专业对加分项的评分标准不同,建议考生提前咨询目标院校招生办;
材料要求:
部分加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推荐信等材料,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
综合分计算:
单招综合分通常由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分、特殊项目分等按比例组合计算,具体比例因院校而异。
三、时间节点
考生需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或目标院校发布的加分政策,例如江苏省要求3月3-4号前提交获奖证书。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省单招政策,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