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高职单招 > 单招残疾人有什么优惠
关于单招残疾人的优惠政策,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优惠措施如下:
一、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可按实际安置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具体限额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其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100%加计扣除;
- 若安排比例未达规定标准,可按应缴费额的50%-90%减缴。
其他税费减免
- 残疾人提供劳务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 福利工厂等社会福利单位安置残疾人达35%以上,可免征所得税。
二、社会保障与补贴
生活补贴与护理补贴
- 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持有有效残疾人证且符合低保条件)可获生活补贴,比例通常为当地低保标准的35%-100%;
- 部分地区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每月500元左右的护理补贴。
医疗与教育补助
- 重度残疾人医保缴费可享优惠政策,部分城市补贴可达1000-3000元;
- 残疾学生入学后,若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学杂费。
住房与生活服务补贴
- 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自费医疗项目的费用可申请补贴(1000-3000元);
- 盲人、聋人家庭可享受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减免。
三、就业支持政策
企业招聘优惠
- 免征残疾人就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
- 安置残疾人达规定比例(如1%以上)可免缴残保金,未达比例则分档减缴。
创业扶持
- 提供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服务;
- 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其他权益保障
优先采购与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公共项目优先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服务;
建立残疾人就业专项岗位,通过岗位补贴促进就业。
以上政策需结合当地具体实施细则执行,建议申请时咨询当地残联或税务部门,以获取最新优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