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高职单招 > 河北高职单招规则是什么
河北省高职单招规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志愿填报规则
填报方式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两个阶段。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先填报集中志愿,未录取者可参加征集志愿。
志愿结构
- 每位考生可在所报考考试类中选报 1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 10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默认不服从)。
- 不得跨考试类填报志愿,若跨类填报则视为无效。
填报时间
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二、录取规则
投档原则
- 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顺序进行。计算机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列表,从第一志愿开始检索,投档到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院校即停止,后续院校不再参与投档。
- 若考生填报的15所院校均不符合条件,则无法被投档。
分科成绩排序
- 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 职业技能考试总分
- 中职毕业生:按 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两科之和排序,若相同则比较单科成绩。
- 退役士兵考生:按 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排序,规则同普通高中毕业生。
录取流程
- 计算机根据排序结果依次向志愿院校投档,投档后考生即被录取,后续院校不再投档。
- 若考生被投档后因分数、身体条件等退档,则失去后续志愿投档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要求
-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模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300分+职业技能450分),具体命题由牵头院校负责。
- 考生需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通讯设备、管制器具等违规物品。
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