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就业资讯 > 高校毕业生享有什么权
高校毕业生享有的核心就业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及《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
平等就业权 享有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受歧视的平等就业机会,用人单位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自主择业权
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自主选择职业或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
公平待遇权
用人单位需按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工资,就业推荐应真实、公正,避免虚假宣传。
接受就业指导权
学校应提供就业政策解读、择业技巧培训等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合理定位职业方向。
违约及求偿权
签订就业协议后,任何一方擅自毁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可要求赔偿或重新选择。
补充说明: 信息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