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报到地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内容,具体规则如下:
一、填写原则
有明确就业单位 若已与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单位为市直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或已办理入职手续,报到地应填写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中心或单位地址。
未确定就业
未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入职的毕业生,需填写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市或区的人才市场地址。
特殊情况处理
- 入职后若单位未在市人才中心注册,可填写实际用工单位所在地;
- 回原籍就业的毕业生,需按原户籍所在地填写。
二、具体填写说明
报到证抬头地址: 通常为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地址,需与档案转寄地址保持一致; 生源地填写
三、注意事项
避免信息不一致 若选择非户籍地作为报到地,需提前与接收单位或人才市场确认接收资格,避免因地址不符影响入职流程;
材料关联性
报到证地址与户口迁移无直接关联,但需确保档案能顺利转入指定单位。
四、示例参考
江门籍毕业生: 若在江门市内就业,可优先选择江门市内人才市场地址;若回原籍,则按原户籍地填写; 外地毕业生
建议填写前与接收单位或当地人才市场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