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中考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录取批次与顺序
批次划分 - 第一批:
乐清中学统招生→乐清中学定向生(定向生按分配名额择优录取,未达条件则在学区公办初中范围内从高分考生中录取)
- 第二批:12校平行志愿(含普通高中及职高)
- 第三批:补录未招满的普通高中
志愿填报时间 - 考生需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二、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
- 同一学校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遵循志愿
- 按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一旦被某校录取即锁定,后续志愿不再录取。
末位同分处理
- 若出现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其次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语文成绩。
三、特殊类型录取
特长生/政策照顾生: 在普高平行志愿前单独录取,无需填报志愿。- 定向生
四、注意事项
平行志愿最多填报3个志愿,且只有一次录取机会。- 录取结果公示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