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报考指南 > 离婚后孩子信息如何填报
离婚后孩子信息填报需以法律关系和实际抚养情况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心原则
法律关系不变 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仍属于法定监护人,需在表格中如实标注双方信息。
以实际抚养情况为准
- 直接抚养方: 若孩子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可在表格中填写该方作为主要监护人,并注明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 共同抚养
二、具体填报内容
基础信息
- 填写孩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现住址等。
- 若父母再婚,需注明继父/母或继母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
抚养关系说明
- 明确标注当前抚养人(直接抚养方),并说明是否为共同抚养。
- 若存在监护权变更,需在备注栏说明变更时间及原因。
其他关联信息
- 填写父母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职业等),但无需强调离婚状态。
- 若孩子有兄弟姐妹,需在家庭成员栏注明关系。
三、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
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避免因虚假信息影响政审或教育相关手续。
动态更新
若父母住址、联系方式或抚养关系发生变化,需及时在表格中更新。
尊重孩子意愿
对于8岁以上孩子,可适当征求其意见,但最终以法律关系和实际抚养情况为准。
四、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与双方的关系,双方仍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