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流程可分为购买方和销售方两种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一、购买方填报流程(已抵扣发票)
填开信息表 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选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上传审核
提交《信息表》至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文件,作为记账凭证。
申报时处理
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中,将红字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入对应栏次。
二、销售方填报流程(需购方申请)
接收申请
销售方通过税务系统接收购买方提交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及《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信息表》中的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项负数),确保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三、注意事项
认证要求: 红字发票无需认证,但需在申报时将红字发票作为原始单据入账。 时效性
系统操作:不同地区税务系统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税务局指引为准。
通过以上流程,可规范完成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与抵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