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报考指南 > 异常发票如何转出填报
异常发票转出填报需按以下步骤操作,具体分为处理流程和申报表填报两部分:
一、处理流程
联系税务机关核实 首先需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异常原因,经核实后方可进行转出处理。
开具转出单据
转出单据需包含异常原因、转出价款、应税价款等关键信息,并由收票方登记备案。
变更发票状态
收票方需将异常发票变更为“已转出”状态,并向税务机关提交备案材料。
二、申报表填报
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 第23a栏: 用于填报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需填入对应税额的负数(如原可抵扣税额)。 - 第23b栏
申报时注意事项 - 2021年7月税款所属期之前已作进项转出的异常凭证,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直接在负数栏申报抵扣。 - 重新确认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需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中准确填写负数。
三、特殊情况处理
已抵扣的异常凭证:
需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待税务机关核实后重新申报抵扣。- 分录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转出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总结:异常发票转出需先经税务机关核实,再通过申报表附列资料23a栏填报负数,确保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