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利费的填报,需根据具体场景(会计核算或税务申报)进行不同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一、会计核算中的填报
会计科目设置 福利费通常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属于期间费用的一部分。
账务处理
- 发生福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或“银行存款”。
- 实际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或“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财务报表填报
- 资产负债表: 在“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中列示。 - 利润表
二、税务申报中的填报
汇算清缴填报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填写《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账载金额:
填入会计账簿中计入成本费用的福利费金额。
- 实际发生额:填入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金额。
- 税收金额:按工资薪金支出×14%的限额与账载金额取较小值计算。
- 纳税调整额:账载金额-税收金额,正数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负数调减。
个税申报关联
福利费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 将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填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三、注意事项
扣除限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为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票据要求:
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规。
跨期处理:
若福利费跨月发生,需在财务部门指导下规范操作。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福利费在会计核算与税务申报中的准确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