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报考指南 > 私募fof投资基金表如何填报
私募FOF投资基金表的填报需根据基金类型、审计要求及备案规则进行,具体要点如下:
一、填报主体与强制要求
强制填报主体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FOF)、创业投资基金(含FOF)及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必须填报,其他私募基金为或有填报。
审计要求
所有填报主体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需上传合并财务报告及个别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告与准则转换
新会计准则适用
2021年度后采用新会计准则的私募基金,需将财务报告科目按新旧准则对照表调整后填报。
审计报告上传
在财务监测报告中上传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文件,合并报表需单独填报。
三、备案信息补充
产品类型标注
私募证券类FOF、创投类FOF等特殊类型基金无需在备案时填写“产品类型”。
成立日期与到期日
- 契约型基金以回访确认日期为成立日;
- 公司型/合伙型基金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到期日按协议填写(避免选择“永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管理人变更规则: 模块更新前变更的管理人由新管理人填报,更新后变更的由原管理人填报; 清算要求
总结:私募FOF基金表填报需重点关注审计报告、准则转换及备案信息准确性,确保符合中基协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