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报考指南 > 小规模减征2%如何填报
根据最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减征2%增值税的申报填报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条件
政策调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标准: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按季纳税)或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需申报)的纳税人可享受该政策。
二、申报表填写要点
销售额填写
- 若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填写销售额。
- 若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填写销售额。
减征额计算与填报
- 减按1%征收率后,实际减征2%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需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写,计算公式为:
$$减征额 = 销售额 times 2%$$
- 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栏次填列减征金额,减税性质代码选择"0001011608"。
注意事项
- 若存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需单独核算,与1%征收率行为分别填报。
-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征增值税,无需申报。
三、申报流程示例
登录电子税务局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后,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
填写申报表
- 在主表第2栏填写3%或1%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
- 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写计算得出的减征金额;
- 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政策代码。
提交申报
完成其他税费种申报后,一并提交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若已享受过3%减按1%的优惠政策,需在申报时选择对应政策代码,避免重复享受。
具体填写格式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税务机关最新要求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申报要求,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12366税费专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