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院校的表述,需根据学历层次和具体要求进行规范填写,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填写规则
填写毕业证全称 以毕业证上盖章的院校全称为准,无需添加"XX大学XX学院"等院系前缀。
院系名称的填写
- 若院系名称比学校整体更知名,可填写院系全称(如"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若院系信息不详或学校以整体名称为主流表述(如"同济大学"),则无需单独标注院系。
学历层次的体现
- 仅填写最高学历对应的院校名称(如专升本直接填本科院校);
- 若存在多段学历,需按时间倒序排列。
二、补充说明
学校类型与排名
需在"学校类型"栏填写"综合大学/理工类/艺术院校"等分类标识;
若院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可考虑在备注或扩展信息中补充说明。
信息变更处理
若毕业院校名称已变更,需在"学校地址"栏填写变更后的全称;
未完成学业的情况需在备注中说明具体状态(如"实习未毕业")。
格式要求
使用学校官方英文名称(如"Harvard University")或中文全称,确保与毕业证保持一致。
三、示例参考
完整填写样例: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
"浙江学院"(专升本)
"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应用统计学"(硕士)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可确保学历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便于后续学历认证及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