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票免税的填报方法,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销售额规模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填报要点
销售额分类填写 -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需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或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 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需填写在 "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并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申报表填写规范
-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需计入合计金额。
- 若存在其他免税项目(如农产品收购发票),需在"免税销售额"后单独列示。
二、一般纳税人填报要点
销售额分类填写
- 零税率销售额需单独列示,不包含在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中。
- 若涉及出口货物,需注意零税率销售额不参与免征计算。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
- 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将适用1%税率的销售额相加后乘以2%(即实际减按1%征收),填入第2栏和第4栏。
- 申报时需在主表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填入计算结果。
三、注意事项
发票管理: 免税发票需在开票时选择免税项目代码,并在申报时与销售额对应勾选。 系统操作
政策依据:以上方法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类型和销售额规模,对照上述方法填写申报表,并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