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就业资讯 > 接收毕业生怎么接收档案
接收毕业生档案需根据就业去向选择正确渠道,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档案接收方式
单位接收 若接收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档案可直接转递至该单位。 - 机关/国企:直接接收并纳入单位档案管理体系;
- 非公单位:需通过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托管单位接收”或“转回生源地”。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
- 户籍地机构: 未就业、出国留学或创业的毕业生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定西市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 工作地机构
二、档案转递规范
邮寄方式 必须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或机要通信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 高校需填写《档案转递单》,并密封档案材料;
- 接收单位需在系统中核验毕业生信息。
材料完整性要求
档案应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材料》《奖惩记录》等,缺项需协商补充。
三、接收流程与时间
高校寄递
高校在毕业季(通常7-8月)集中寄递档案,需提前确认接收单位信息。 - 接收单位需在半年内主动联系毕业生查询档案状态。
毕业生接收
- 主动查询: 毕业后3个月内需联系学校或接收单位,通过官网或小程序追踪快递状态; - 临时档案处理
四、注意事项
信息核对:
填写《档案转递单》时需与《毕业生登记表》信息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档案延误;
材料补充:
若档案缺少非关键材料,接收单位可要求补充,影响接收流程;
权益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签合同可依法维权。
五、特殊情况处理
跨省转递: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核验信息,确保档案转递路径正确;
自主创业/未就业: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机构,后续需根据政策办理存档或就业手续。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需结合当地政策执行,建议毕业生办理前咨询学校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