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报考指南 > 政府补助填报口径怎么填
政府补助的填报口径需根据补助性质和用途进行区分,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分类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 补助用于补偿未来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时,先计入递延收益,再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补助用于购置或构建长期资产时,确认为递延收益,按资产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不征税收入
- 符合税法规定不征税条件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需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和第9行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要点
利润表列示
-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项目;
-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摊销后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 与资产无关的补助列示在"营业外收支"项目。
纳税调整表填报
-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用于核算与收益相关但未在利润表中列示的补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调整; - 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80《资本折旧摊销调整表》:涉及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时,需调整折旧/摊销额。
关联调整 - 所有调整信息需关联《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和第9行,并最终影响主表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不征税收入限制: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其费用/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
申报时效:涉及5年(60个月)未使用的专项用途资金,需计入应税收入。
建议企业根据具体业务类型,结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申报表各表之间的数据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