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高职单招 > 河北省高职单招如何投档
河北省高职单招投档规则如下:
一、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进行。系统将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投档成功后其他院校志愿失效。
分类型录取
根据考生类型(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和招生计划,分别按职业技能考试或文化课成绩排序:
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排序,成绩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中职毕业生
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排序,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二、志愿填报要求
院校志愿顺序
考生需填报5个院校志愿(1-5志愿),系统按顺序检索匹配院校。建议将心仪院校填在前面,提高录取机会。
院校选择建议
参考招生计划和近年录取分数线,结合自身分数和职业规划选择院校;
若有冲一冲的意愿,可填报1-2个略高于分数的院校作为“保底”。
三、其他注意事项
查询方式
可通过中学或县区招办征订的招生计划册,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投档结果。
志愿修改限制
一旦志愿被投档,后续院校志愿将失效。若未投档,可参考分数线和位次调整后续志愿。
四、示例流程
假设某考生按以下顺序填报志愿:A校(第一志愿)、B校(第二志愿)、C校(第三志愿)、D校(第四志愿)、E校(第五志愿)。系统将优先匹配A校,若A校有空额则投档;若A校满额则继续匹配B校,以此类推。若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条件,则无法被投档。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往年惯例,考生需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