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研问答 > 调剂资讯 > 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终止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2025-04-20 20:38:10
精选答案
公积金提取停止了是能再次恢复的,再次提取时要重新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以再次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5-04-20 20:38:10
其他答案
三个月后可再次申请。
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审核通过的话,钱会按照季度发放到办理业务时登记的银行卡上。申请提取时间段最长是一年,每三个月自动审核通过后,就会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提取资金。如果公积金余额不足,就会自动停止发放提取资金。在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再申请的,不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业务就会终止。再要提取,就需要重新办理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