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科普 > 心理咨询 > 浙江励志奖学金怎么评
浙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主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流程和标准如下:
一、评选原则
等额评审:名额与申请人数一致,确保评选的公平性。
公开透明:评审过程全程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二、评选流程
申请阶段 - 学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如10月15日前)通过学校官网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等。
- 本科生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服务社。
班级评议
-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根据学业成绩、综合表现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
学院初审
- 学院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学业成绩、家庭经济情况等综合评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复核
- 学生处复核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公示与上报
- 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评选条件
学业要求: 通常要求学分绩点≥3.0(不同学校可能略有差异)。 经济困难
其他限制: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可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但不可与其他奖学金重复。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异议可实名反馈。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及历年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