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科普 > 心理咨询 > 包头师范奖学金怎么评比
包头师范学院奖学金评比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具体规则如下:
一、校长奖学金
评选标准:奖励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或为学校作出显著贡献者。
金额与名额:基准5000元/人,名额不限,由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审议、校长办公会确定。
二、综合素质奖
评选标准:思想品德优秀、学业成绩突出、实践锻炼积极,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班级前20%且无不及格科目。
金额与比例:1000元/人,占学生总数的9%。
三、学业成绩奖
评选标准:学习成绩优异,排名班级前5%且无不及格科目。
金额与比例:800元/人,占学生总数的2%。
四、助理班主任奖
评选标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一等奖学金(30%)要求考核优秀,二等奖学金(35%)要求考核良好以上。
金额与比例: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
五、优秀学生干部奖
评选标准:热心服务、工作责任心强、业绩突出,且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
金额与比例:500元/人,占学生干部人数的4%。
评选流程
个人申请: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班级评议:
民主投票评选。
院系审核:
院系评审公示。
学生工作部复审:
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注:国家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由学校统一评定,覆盖面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