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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学生转专业的相关信息如下:
转专业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第一学期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次。
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学生转专业,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入学后因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招生时对政治考察有特殊要求,学生被录取后,因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出现不得录用情形,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转专业申请流程
1.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4. 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以上信息提供了广西警察学院转专业的详细条件和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