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考试 > 建筑知识 > 造价师完工结算怎么算
造价师完工结算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结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跨年度工程年终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
适用于建设期≤12个月或合同价≤100万元的工程,竣工后一次性完成全部结算。
分段结算
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阶段结算,便于按月预支工程款,具体分段标准由地方规定。
二、工程量与单价计算
工程量核对
依据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资料,按工程量计算规则核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复杂部位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析。
单价应用
- 总价合同: 以合同价为基础,重点调整变更部分费用。 - 单价合同
三、费用调整与支付
预付款与扣回 - 预付款=合同价×百分比(如10%)或公式法计算。
- 从累计已完工程价值中按材料比例扣回预付款,竣工前全部结清。
进度款支付
中期结算时,根据已完工程量与单价计算,总价项目按合同分解支付。
竣工结算款
总结款=合同价+合同调整增加额(如签证、索赔),扣除预付款及保修金后支付。
四、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 严格遵循结算方式、周期及标准。 争议处理
动态调整:考虑实际价格、调价文件、工程造价指数等动态因素。
以上方法综合了权威资料中的核心要点,确保结算过程规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