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考试 > 二级建造师 > 二建建筑实务什么时候留斜槎
在建筑工程实务中,斜槎的留置需根据具体工程部位和抗震设防要求决定,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必须留置斜槎的部位
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地区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必须砌成斜槎,且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地区(6/7度)
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并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每120mm墙厚放置1φ6钢筋。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无论抗震设防烈度如何,均需砌成斜槎。
基础墙转角和交接处
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需留斜槎。
二、其他注意事项
空心砖墙: 孔洞应沿墙呈水平方向,上下皮垂直灰缝交错1/2砖长,底部宜砌3皮烧结普通砖。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防潮层施工:基础墙防潮层宜采用1:2水泥砂浆加防水剂,厚度为20mm,位置在室内地面标高以下一皮砖处。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临时间断处:若无法同时砌筑,需采用上述斜槎或凸槎措施,并确保拉结钢筋符合规范。
基础沉降缝:应分段砌筑,不得搭接。
综上,斜槎的留置需结合抗震设防要求、结构部位及施工规范综合判断,确保结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