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社保配合”是指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和注册过程中,考生需要提供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相匹配的证明,以证明其在当地有稳定的就业和社保缴纳情况。具体来说,这一过程涉及以下方面:
考试报名与社保缴纳要求
部分地区要求考生在报名二级建造师考试时,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以确保其在该地区有稳定的就业和社保记录。例如,考生需要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且报考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社保缴纳与挂靠行为的关联
现在国家对建造师的挂靠行为查得比较严,如果你的社保和单位不匹配,就说明你存在挂靠行为。这样你个人和这个单位都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因此,单位都要求建造师社保配合,即社保一定是在这个单位给你缴纳,才符合国家对建造师的要求。
注册时的社保要求
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时,需要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这主要是为了确认建造师与聘用单位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并确保其社会保险关系在聘用单位名下。具体要求包括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执业期间的社保要求
在二级建造师执业期间,需要持续保持与聘用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要求包括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并且社会保险关系应与注册单位一致,不得在其他单位重复参保。
地域要求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社保应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缴纳。因此,如果二级建造师进行跨地区挂靠,挂靠单位需要在挂靠所在地为其缴纳社保。
综上所述,二建社保配合主要是为了证明二级建造师的就业状态和社保缴纳情况,确保其与聘用单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并符合国家对建造师的相关要求。建议考生和聘用单位在报考和注册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材料,以避免因社保不匹配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