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排名 > 职业学校 > 公作报告中怎样请示事项
在公文中请示事项需遵循规范格式与核心原则,具体要点如下:
一、标题规范
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例如《XX局关于XX事项的请示》。若标题中已包含发文机关,则可省略署名,但需加盖公章。
二、主送机关要求
单一性 :每件请示仅主送一个直接上级机关,避免多头请示。明确性:
顶格书写主送机关名称,并在末尾加冒号。
三、正文结构
开头(缘由)
需客观、具体说明请示背景、原因及依据,例如“为此,特请示如下”,为上级批复提供决策依据。
主体(事项)
- 明确性:需明确请求内容(如资金、方案等),提供明细数据或附件支持。
结尾(结语) 使用规范用语,如“妥否,请批示”“以上请示,请予批准”,避免强制性语气。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管理:
如有相关材料,需在正文下方列出附件名称及序号。
语言规范:语气需平实、恳切,避免使用决断性表述。
示例结构
1. 标题:《学院关于增设信息科的请示》
2. 主送:学院主管领导
3. 正文:
- 开头:说明增设信息科的必要性及现状
- 主体:具体方案及预期效果
- 结语:请求审批并说明执行时间
4. 落款:学院名称及成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