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是民法与商法的统称,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核心要点如下:
定义与调整范围 民商法包含民法和商法两大部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如合同、物权)和人身关系(如婚姻、继承);商法则侧重商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如公司运营、破产)。
国际体例分类
- 民商合一: 民法作为母法,包含商法规范。例如瑞士、意大利等国,商法被视为民法的特别法。 - 民商分立
核心区别
民法强调个体间的私法关系,而商法则关注商业活动中的公法属性(如市场秩序、消费者保护)。两者在调整对象、原则及适用范围上存在差异。
总结:
民商法通过不同体例实现民法与商法的衔接,前者为母法统帅,后者为特别规范,具体采用需结合国家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