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高中招生主要遵循依法行政、公平竞争原则,结合分批次录取、特长生选拔等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与基本框架
依法治招 严格遵循《招生工作规定》,确保招生纪律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分批次录取
- 普通高中: 分两阶段录取,第一阶段按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第二阶段录取职业学校。 - 新高考模式
二、录取条件与方式
分数与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以文化分和专业分(艺术类)双上线为前提,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长生选拔
- 体育、艺术特长生需通过全州统考,部分学校(如下关一中)实施自主招生。
- 特长生名额分配到县市,如下关一中定向择优班指标覆盖大理市及11个县。
三、学校特色与保障
教育教学改革
下关一中等学校推行“3+1+2”新高考模式,成立“英才班”培养尖子生,强化封闭管理和日常规范。
招生范围与政策
普通高中原则上属地招生,跨县市需经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四、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和录取信息登记。
特殊类型学校(如综合高中)采用对口高考模式,录取分数线显著低于普通高考。
以上信息综合自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及学校官方文件,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